关于确定杨莹莹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新财经交叉学科研究院发布时间:2019-04-16浏览次数:256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校党委组织部有关党员发展的要求,经支部培养考察、讨论审定、学院党委审核,于20194月确定杨莹莹为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419日——20194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财经高等研究院李翘楚老师反映。地点:法商综合楼520办公室,电话:027-8129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