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鄂经院学函[2020]5号)文件精神,各班成立认定小组,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认定、学院审核,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10月12日--10月17日
联系人:梅添淇老师
联系地址:法商大楼518
联系电话:027-81297738
公示期间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财经高等研究院
2023年10月12日
公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