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校党委组织部有关党员发展的要求,我院第一师生联合党支部和第二师生联合党支部于6月29日,分别召开了支部委员会,综合讨论了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情况、家庭情况、生活作风等,认为杜筱雯、谢西格、陈雨晶、朱可欣、孙丰雨、田万年、安巧珍、夏嘉祺等8位同志,政治信仰坚定,思想态度端正,能够起到一定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意确定杜筱雯等8位同志为发展对象,并报院党委备案。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财经高等研究院储老师反映。
地点:法商综合楼518办公室,电话:027-81297738。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财经高等研究院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