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法学、现代服务业、区域经济发展与碳中和、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4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2012年独立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现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我校经济学科历经20余年厚积薄发,已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400位、中国排名第64位,学校是湖北省进入该排名前400位的唯一省属高校。应用经济学是我校重点打造的高峰学科,获批湖北省重点学科、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主干学科。应用经济学学硕及数字经济专硕均于2025年正式开始招生。
01 学位点介绍
应用经济学、数字经济硕士学位点响应“金融强国”、“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对接国家高素质应用经济专业人才需求,依托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改革试点探索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湖北分中心、数字金融创新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等多个省部级平台资源,致力于培养一批具有新发展理念、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能从事经济高质量发展理论研究和实践体系设计的人才。
在科学研究方面,建有“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科研平台8个。近五年来,在《经济研究》《金融研究》《中国工业经济》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等国内外经济学重要期刊发表论文268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项,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自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0余项,获批教育部人文社科等省部级项目58项。
在师资队伍方面,建成一支由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千人计划”特聘专家、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领军,14名楚天学者、楚天学子等省级人才领队,境内外一流高校博士为主的“师风正、能力强、影响大”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累计引进20余名全职台籍教师,获批国台办“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拥有6支省级教学、科研团队,获批“湖北名师工作室”3个、百人计划3人、武汉英才2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3人,近20名教师在全国性学术团体兼职或被国家部委、省政府部门聘为专家。
在人才培养方面,建成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教学平台,联合获批教育部国际金融课程虚拟教研室,获批经济学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财政学等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点。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与其他高校联合),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三等奖2项。向教育部推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优秀案例1个,《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国家媒体多次报道人才培养典型经验。
02 专业方向
2026年我校应用经济学在金融学、能源与生态经济学、区域和城市经济学、财政学数字经济学五个专业方向招生。
①金融学方向:依托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省级科研平台,聚焦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地方金融机构发展、金融赋能数字经济、绿色转型等重大问题。主要研究领域有: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中小金融服务、绿色金融与金融科技等。
②能源与生态经济学:依托“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科研平台,聚焦运用经济学理论研究“双碳”战略目标。主要研究领域有碳市场、低碳经济与管理、区域绿色低碳转型等。
③区域和城市经济学:建成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研究院、县域减贫与发展研究院等一批特色平台,聚焦湖北及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重大问题。主要研究领域有区域经济增长、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城市经济发展等。
④财政学:依托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基地等省级平台,聚焦重大财税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主要研究领域有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地方政府预算与监督等。
⑤数字经济学:依托数字金融创新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院、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聚焦数字经济理论和数智技术创新与应用等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主要研究领域有产业数字化、数字金融、数智技术创新与应用等。
2026年我校数字经济专硕不区分研究方向。
03 培养目标
应用经济学学硕: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术视野开阔,具备创新精神和合作研究能力,具有绿色经济、现代金融、区域和城市发展等理论基础,熟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熟练运用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工具,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高层次经济专业人才。
数字经济专硕: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掌握坚实经济学理论知识和数字技术基本原理,熟悉数字经济运行规律与改革实践,适应“数字中国”建设所需的具备数字经济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交叉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人才。能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科研院所等领域,从事数字经济运营管理、战略规划及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
04 培养特色
应用经济学学硕:
一、“三有三实”的人才培养理念:湖北经济学院以“厚德博学,经世济民”为校训,强调“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实践、实用、实干”的“三有三实”人才培养目标。这一理念不仅体现了学校对传统美德的弘扬和对现代文明建设的追求,还强调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在硕士点的人才培养中,学校注重引导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中,通过专业学术活动、“三助”实践、“三习”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跨学科、综合性的课程设置:应用经济学硕士点的课程设置注重跨学科、综合性的特点。除了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外,还涵盖了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这种课程设置不仅拓宽了学生的知识视野,还增强了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跨学科研究能力。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游学活动等,以拓宽国际视野,提升学术素养。学生不仅掌握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也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校政行企协同育人机制:积极探索校政行企协同育人的创新路径。学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所等建立了广泛的项目合作关系,开展多样化的国际合作培养方式。这种协同育人机制不仅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锻炼机会,还促进了学校与社会各界的紧密合作与交流。学生能够在实践中锻炼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数字经济专硕:
一、注重实践和产教融合的课程设置
聚焦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发展,采用“学业+行业”双导师制,嵌套理论知识讲授、经典案例分享、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探讨等产教融合的教学模式,推进与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全流程协同育人,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使教学更加贴近实际、贴近行业和产业数字化发展需求。
二、师资优良和业界精英的师资配备
教师团队由资深的学术界导师和知名的商业界精英共同构成,与行业导师共建“经济理论、量化分析和行业前沿”三位一体课程体系。学界教授讲授产业经济、数字技术和创新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业界精英结合经典商业案例传经送宝
三、立足武汉和服务全国的专业培养
学校充分发挥武汉都市圈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源优势,项目不仅让学生可以紧跟国家数字经济前沿发展和产业变迁动向,而且还能深入接触地方产业及其领先企业,获得数字经济的一手讯息和实践经验,为职业生涯奠定坚实基础。
05 报考条件
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06 报名程序
报名、网上确认等环节工作按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湖北经济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js.hbue.edu.cn/2d/f9/c8137a339449/page.htm)要求进行。
07 初试
时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为笔试。
应用经济学学硕初试科目共4门,为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数学三(150分)、微宏观经济学(150分)。
数字经济专硕初试科目共4门,为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二(100分)、经济类综合能力(150分)、数字经济专业基础(150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三、经济类综合能力为国家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微宏观经济学、数字经济专业基础由湖北经济学院自主命题,考试大纲参见学校研究生处网站。
08 复试
时间: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
说明: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等复试内容。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专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
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与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拟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实际形式以2026年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公布为准)。
09 录取
按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录取管理规定择优拟录取。
10 毕业和学位
毕业证:学生修完应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数字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
学位证:学生完成应用经济学硕士、数字经济专业硕士学位培养计划,成绩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获得应用经济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11 学制、学费、招生名额
应用经济学学硕学制3年,全日制学费0.8万/年。学制和学费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招生计划人数为9人,招生计划人数仅供报名时参考,最终名额以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批复为准。
数字经济专硕学制3年,全日制学费3万/年。学制和学费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招生计划人数为10人,招生计划人数仅供报名时参考,最终名额以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批复为准。
12声明
(一)本简章未提及内容以湖北经济学院当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招生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及湖北经济学院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二)学校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开展考试辅导与培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三)若上级部门在2026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研招网”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13招生咨询
联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7-81291721
QQ群:1050549135(应用经济学)、1054443350(数字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