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财经交叉学科研究院开放课题、交叉团队一体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通过有组织、有规划的发布开放课题,稳步形成方向聚焦、目标明确的交叉团队,汇聚一批高水平人才队伍,开展跨学科合作研究,培育一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产出一批超高水平的重大学术成果,培养一批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促进跨学科交叉蔚然成风,塑造交叉融合、互助共赢的学术文化。
为稳步推进“平台支撑、课题驱动、上下结合、团队培育”的“有组织科研”模式,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现接受交叉团队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叉团队申请条件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公开发布的交叉学科方向。
2.团队成员原则上至少包括团队方向下 3 个开放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以及团队发展需要的其他研究人员,满足“交叉化、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
3.团队核心成员应在 5 人以上,且具有跨学科学术背景和实质性合作基础,有明确的研究选题和研究计划。
4.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在本团队开放课题负责人、校内省级及以上学术人才称号获得者、腾龙学者及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教授中产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副教授职称。原则上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55 岁,最多作为 1 个团队的负责人。
二、 团队负责人职责
1.严格按照建设任务书约定,分解年度建设目标及经费安排,组织实施团队建设。
2.统筹谋划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申报和高水平学术成果产出,督促、指导本团队方向下所有开放课题组按任务书进行研究和撰写论文。
3.负责团队日常管理工作,参加团队方向下各开放课题的学术活动,每个月至少在交叉院组织召开一次团队工作推进会,并撰写工作进展报告。每季度至少在交叉院组织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按要求完成年度考核和终期验收。
三、 团队建设经费管理
1.交叉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每年支持经费5-10万元,年度考核合格后拨付次年建设经费。
2.交叉团队建设经费与开放课题经费应保持独立性,不能重复资助同一开销事项。
3.团队负责人根据经费预算进行支配,经费使用参照《湖北经济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2〕41 号)执行,并须严格遵守学校预算资金使用及财务审批报销的各项规定。
四、人员变更管理
在团队建设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变更团队负责人,负责人变更须经交叉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1.违反法律或学术道德规范。
2.将团队建设经费挪作他用。
3.未能按照既定建设计划提供基本学术指导和完成日常管理工作,导致团队建设阶段性成果远未及预期目标。
4.团队负责人因工作或个人原因申请变更。
团队核心成员原则上不予变更,如因个人及团队发展等原因确需变更的,每年初向交叉院备案团队核心成员调整方案。
五、交叉团队验收要求
正式立项的交叉团队须在建设期内完成下列 1 至 3 项:
1、在团队建设期内,团队下设的所有开放课题均须达到结题要求。
2、团队须牵头完成至少 1 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有效申报。
3、完成以下条款中的任意两款。
①团队成员作为负责人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 3 项以上。
②团队成员在中文一类或英文 B+类以上期刊合作发表论文 2 篇以上。
③团队成员科研成果完成国家级成果奖有效申报,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 1)或二等奖(排名前 2 名)以上奖项。
④团队成员牵头完成国家级领导肯定性签批 1 份,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应用性成果 1 份,或正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签批 2 份。
⑤团队成员牵头成功获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或成功获评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1 项以上。
满足以下条件任意一款,团队可免于考核验收。
1.团队成员在建设周期内牵头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
2.团队成员获评国家级人才称号(指纳入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所有个人人才支持项目)。
3.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湖北经济学院高水平交叉研究学术论文平行作者认定办法(试行)》文件认定的期刊列表中发表顶尖期刊论文 1 篇。
4.团队成员牵头获得科研类国家级成果奖 1 项以上。
5.团队成员牵头完成国家级领导肯定性签批 2 份以上。
六、 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终期验收
1.交叉院与各交叉团队签订建设任务书,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和验收标准。年度考核重点评估团队建设和开放课题的实质性进展,终期验收按交叉团队验收要求执行。与团队研究方向无关的成果不计入考核成果,成果相关性认定由交叉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并提交学校学科办备案,验收优秀的团队可获得下一期交叉团队优先资助。
2.在团队建设周期内,对于团队成员的研究生名额分配予以适当倾斜。
3.交叉院开展有品质、有组织的科研服务,为交叉团队提供研讨室、活动室等学术活动场地,组织交叉论坛、交叉讲坛、技术培训等系列活动,搭建交叉学者合作社平台,助力形成“项目找团队、团队找项目”的良性互动。
七、附则
1.本办法中的各项学术成果认定以《湖北经济学院学术成果认定办法》(鄂经院发〔2022〕25 号)、《湖北经济学院中文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21)》(鄂经院发〔2021〕16 号)、《湖北经济学院英文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22)》(鄂经院发〔2022〕23 号)和《湖北经济学院高水平交叉研究学术论文平行作者认定办法(试行)》为准。
2.校外教师完成的学术成果一序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或一序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署名交叉院的规范名称;校内教师完成的学术成果一序第一作者或一序通讯作者须署名交叉院的规范名称。交叉院的规范名称中文为“ 湖 北 经 济 学 院 新 财 经 交 叉 学 科 研 究 院 (数字经济学院)” , 英 文 为“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Institute in New Finance and Economics (School of Digital Economics),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3.除依据《湖北经济学院高水平交叉研究学术论文平行作者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学术论文之外,同一项研究成果仅能用于一个交叉团队的考核验收,由相关作者协商一致后上报。
八、申报时间节点
申请人须于2025年10月11日24:00前将申请书分别以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yangyingy@hbue.edu.cn,邮件主题及申请书名称均为“姓名+2025年交叉团队”。
咨询电话:027-81972802
联系人:杨老师
邮箱:yangyingy@hbue.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法商综合楼520室
新财经交叉学科研究院开放课题、交叉团队一体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