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8]64号)、《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鄂经院[2018]65号)和《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和续聘工作的通知》等,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研究生处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复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审定。我院刘汉全老师、潘娜老师、齐航老师成功获评学校2020年研究生校内导师。
新财经交叉学科研究院(数字经济学院)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Institute in New Finance and Economics (School of Digital Economics)
发布者:新财经交叉学科研究院发布时间:2020-09-04浏览次数:376
近日,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8]64号)、《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鄂经院[2018]65号)和《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和续聘工作的通知》等,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研究生处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复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审定。我院刘汉全老师、潘娜老师、齐航老师成功获评学校2020年研究生校内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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