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三有三实”人才,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表彰和奖励学生中的优秀群体,更好的发现学生的闪光点。鼓励学生进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每学年组织开展评选“三好学生标兵”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内容
评选三好学生标兵(一位)
二、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学习态度端正,在校期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2.思想积极,品行高尚,热爱班级,学校。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情趣高雅,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为人诚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该学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或社会公益活动;
6.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均位居班级第一。
四、评选程序
1.个人报名。请符合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三好学生标兵报名表,个人情况汇报表,附近证明材料至财经高等研究院学生会学习部;
2.学生答辩。答辩时长为5-8分钟;
3.学院评审。由三位班主任刘峰、田野、董莹、辅导员梅添淇和副院长潘娜等老师组成评选小组,评议人审核申请人材料,现场公开核分,并决定出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4.表彰宣传。发挥三好学生标兵的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全院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努力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五、相关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报名截止时间为:XXX,电子版发送到财经高等研究院学生会学习部3176877050@qq.com。
六、奖励办法
1.获奖同学颁发获奖证书,并在综测考评中获得加分0.5.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财经高等研究院负责解释。